中等职业教育导向的时代转变:从“就业”到“就业与升学并重”

发布日期:2023/10/11 11:24:28 浏览次数:

中等职业教育导向的时代转变:从“就业”到“就业与升学并重”

      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对促进中国技能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当前,中等职业教育正在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旨在培养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这种转向具有逻辑必然性。

    劳动分工与个体差异赋予中等职业教育一种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教育功能,也即促进社会就业与满足某一部分人群的个性化发展需求,这使其成为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业是一个具有政治性、经济性与社会性的公共命题,也是个体社会化与可持续发展的依凭。“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旨在通过职业技能教育,为个体搭建社会职业与就业之间的桥梁。从“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就业与升学并重”是中等职业教育导向的时代性转变。它使职业教育从“谋业”转向“谋人”,强化了中等职业教育促进人的全面与个性化发展的教育功能。其之所以转变,不仅在于人们对教育育人功能的呼吁,更在于经济社会的深刻变迁对“谋业”提出了新的时代性要求。“谋业”已转向更高的技能要求,并更强调个人的综合素质与可续持续发展能力。“升学”具有课程和制度的双重属性。在课程上,新的导向要求新的课程方案;在制度上,要围绕升学的环节,建构有吸引力的完善的升学制度,同时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转向提供制度上的支持。

一、中等职业教育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的时代动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教育不仅是人类自我完善的一种精神生活方式,更在于为人类广泛的生产生活注入不断适应的能量。因此,教育变革在深层次上源于生产技术和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推动。


(一)生产方式转变对劳动者技能的时代要求


科学技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的广泛应用使人类生产和劳动方式不断演替,推动人类不断创造自我。自近代工业革命以来,技术、科技愈来愈深度介入,并重塑人类生产生活。一个技术驱动的世界,既是一个充满希望,也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世界。当今以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虚拟现实、云计算等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深刻重塑人类工作、技能和学习的未来与性质。职业种类此消彼长,不确定性增强,新的就业形态不断衍生,生产和工作方式越来越数字化。这种新的劳动世界对青年就业提出了巨大的时代性挑战。


克劳斯·施瓦布(Klaus Schwab)和尼古拉斯·戴维斯(Nicholas Davis)在合著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一书中指出,大量工作岗位面临自动化的威胁,技术快速扩展将加速职位的消失速度;而新行业创造的岗位需要技术专长和非认知性技能,对低技术工人造成挑战;并可能导致几代劳动者失去稳定的工作和生活。卡尔·贝内迪克特·弗雷(Carl Benedikt Frey)和迈克尔· 奥斯本(Michael A. Osborne)在2013年估计,美国47%的就业属于高风险类别,它们或许会在10年或20年内实现自动化。欧盟职业培训发展中心(Cedefop)“欧洲技能和就业调查(ESJS)”项目2014年第一波调查发现,大约14%的欧盟工作可能是完全自动化的,这不成比例地影响了低技能人员的工作。美国麦肯锡研究院指出,即将到来的劳动力转型规模可能非常大。在未来几年里,大量的人可能需要转换职业类别和学习新的技能。这种转变的规模可能是自20世纪初美国和欧洲以及最近的中国的劳动力从农业转移以来从未见过的。也有调查显示,约14%的工人面临工作自动化的高风险,32%的人因自动化而面临工作任务的重大变化。


新科技革命对就业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是将大幅消减人类工作机会,还是主要对人类工作能力提出新要求?谁能在这次重组中胜出?在这场辩论中,“高技能”与技术是相辅相成,而非竞争的,并倾向于把高等教育作为高技能的衡量标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研究也显示,在技术变革、全球化和人口变化等一些大趋势之下,要求人们发展新的和更高水平的技能,并终其一生继续提高和更有效地使用他们的技能。OECD就业技能数据库的证据表明,在过去十年中,劳动力市场对高认知技能的需求,如书面和口头表达、推理和复杂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有所增加,而对常规和身体能力的需求却大幅下降。2019年,OECD发布《经合组织2019年技能战略:塑造更美好未来的技能》,指出要“重设技能系统”,旨在确保民众和国家拥有在复杂、相互关联和快速变化的世界中茁壮成长的技能。


中等职业教育从“就业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性,提升未来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受教育程度,对于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认知水平和非认知能力,以及增强技术技能型人才对未来社会的适应性具有战略性意义。


(二)适应当代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到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在中华民族复兴的道路上,中国走过了一段艰难曲折而又波澜壮阔的转型发展史。历经一百多年的发展,在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二;在2021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GDP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中国经济呈现新的发展样态: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转型牵动全球,是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时代命题。英国学者卡梅伦·赫本(Cameron Hepburn)等认为,“由物质资本投资驱动的发展模式将日益被由知识、社会资本和自然资本投资驱动模式所取代。”著名经济学者刘元春指出,中国社会面临发展驱动、格局、方式、结构等四大转型。还有学者指出,中国经济要实现突破性转型发展应抓住技术升级和品牌升级两个关键。总之,中国经济发展必须更加依赖知识与创新。


中国经济社会转型不仅是中国经济社会内生性演变的结果,也是应对外部严峻挑战和压力的主动应变之举。近年来,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政治上趋于保守,对中国展开新一轮遏制和围堵,全球化发展面临逆流局面,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人文与教育等领域的交流陷入重大困局。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及应对外部挑战,近十年来国家频频推出重大发展战略。譬如,“创新驱动发展”“国家大数据”“制造强国”“乡村振兴”等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技能型社会建设”,等等。这些战略与系列政策对于推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在知识型经济增长社会中,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种宝贵的人力资源财富,对促进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应对挑战和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离不开现代化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国家在一系列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中都赋予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以重大使命和责任。中国制造强国建设战略指出,强化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在各行各业大规模培养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人才。


 “就业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对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但在知识型、智能型的现代经济社会中,单纯就业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已不再具有适应性。在新时代,中等职业教育超越“就业导向”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搭建起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顺畅通道。中等职业教育将不再是一个指向就业的片段性技能教育,而是要肩负起高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阶段性教育,主要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基础教育的作用。这种转变是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应对经济社会转向和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趋向的重要举措。


(三)促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2020年10月29日,党的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均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重要目标任务。


高质量教育体系应当是一个更加高效、灵活、开放、协调的教育体系。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公平性、现代性、协调性、高质量等丰富的内涵特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时代任务,也是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破解转型难题、应对外部挑战以及保持中国在世界竞争格局中优势的内在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其关键是不同教育层次之间有机协调,不同教育环节之间联通顺畅,不同教育领域之间优势互补。


中等职业教育从“就业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双重相互赋能的意义。一是优化教育生态,促进整个教育体系有质量、公平和协调地发展。二是搭建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升学桥梁,是“建立横向互通、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着力点。其中,后者是前者的重要实现过程,没有后者的高质量实施,优化教育生态将难以真正实现;而前者的实现,也有利于职业教育体系的健康发展。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着力于整体性的教育生态优化。教育生态是以生态学视角审视教育,认为教育处于一定环境之中,受到环境的系统影响,有其客观的规律。中国教育生态学先驱吴鼎福先生指出教育生态存在平衡规律、相互竞争与协同进化规律等一系列规律。从生态学视角看,中国教育之所以存在许多难以攻克的痼疾,关键原因在于教育生态紊乱。


中等教育的“职普分流”是影响教育生态的关键性主导因子。不管是从社会,还是从个人的角度看,简单摈弃中等教育的“职普分流”都是不理性和不现实的。职普分流可以分为“强制”和“自愿”两种类型。中等教育的强制性分流是造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的重要诱因。中等职业教育从“就业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以及发展本科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打通中等职业教育向高等教育的上升空间,将使更多职业教育学生通过中等职业教育读大学、读研究生。这将大幅提高职业教育的价值和吸引力,扭转家长对职业教育的消极认知,从而使教育分流从强制转向自愿。这将有效缓解家长对子女的教育焦虑,使家长的教育愿景和行动回归理性,回归一种平常心态。“平常心态”将使义务教育回归到促进人的发展与完善的教育本真目的,进而降低义务教育阶段的恶性竞争,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发挥积极作用。

二、中等职业教育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的学理依据


“基础”有两个含义:一是建筑物的根脚;二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或起点。所谓“基础性”指的就是具有事物发展的根本、起点或根脚性意义的性质。基础性是相对而言,也就是事物发展的一个阶段是另一个阶段的基础,或者说一个事物是另一个事物发展的基础。如果事物只有一个发展阶段,或者两个事物毫无关系,便无所谓基础和基础性。所以,审视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必须从事物相互关联的相对性的视角出发。


(一)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质


1990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泰国召开“世界全民教育会议”,会议通过的《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及满足基本学习需要的行动纲领》对“基础教育”界定如下:“基础教育旨在满足所有年龄阶段人群的基本学习需求,包括人们为生存下去,为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为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为充分参与发展,为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为做出有见识的决策,为继续学习所需的基本学习手段(如扫盲、口头表达、演算和解题)和基本学习内容(如知识、技能、价值观念和态度)。此外,基于教育是终身学习和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的基础,各国可以在这一基础上系统地建立其他层次和种类的教育和培训。在一些国家,基础教育可能会扩展到中等教育。”根据这一阐述,如果从功能的视角分析,小学和初中可以归属为基础教育,但中等职业教育由于只满足特定人群的学习需求,因此不属于基础教育;但如果以国家政策视角看,至少在一些国家被作为基础教育。


2007年,中国教育部在答复“什么是基础教育?基础教育的定义、范围、阶段”的问题时指出,基础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国民素质教育,其根本宗旨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终身学习和参与社会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基础教育包括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扫盲教育。基于教育部的解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高中教育的一部分,在逻辑上必然是基础教育。


2009年,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在华北地区中职校长座谈会”上讲话指出,“中等职业教育是基础职业教育,是培养有文化、有道德的中级技能人才的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基础职业教育也就是基础性的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对。从鲁昕部长的这一表述看,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体现出:它是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阶段,是一种面向人人,定位于中级技能人才培养的教育。


徐国庆教授指出,中等职业教育应成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他认为,技术知识与思维模式的独立性决定了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相对独立性,应用型人才的能力特征决定了其培养体系构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这是一种应用性人才培养的基础观。基于政策与社会转型的分析,陈鹏教授认为,坚持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定位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需要,是高中阶段教育的本体使命,也是技能转向背景下中等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


综上所述,中等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基础性。一是功能意义上的基础性,旨在为广泛的人群的社会适应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二是体系意义上的基础性,即它是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或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承担为高等应用型教育输送具有一定基础职业技术、科学知识和文化素养的优秀生源的任务。


(二)“就业与升学并重”是对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的实现


基础性是中等职业教育层次性和层次性功能的应然属性。层次性表明了中等职业教育在教育纵向体系中处于一个上下相对应的位置,使它向下与初中教育衔接,向上与高等教育衔接(更主要的是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层次在教育体系中被视为基础性层次,所担负的是基础性功能。层次性功能也即中等职业教育具有基础性的功能。从发展的逻辑讲,向上延伸与高等教育衔接,是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功能呈现的核心环节。但能不能延展要取决于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比如,高等教育本身的普及化程度、经济成本与效益等。


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使一部分民众掌握了适应经济社会生活的一种技能,同时为全民族教育和素质水平的提升发挥了作用。但这一基础性功能只在十分有限的程度上体现出来。首先,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主要遵循的是市场逻辑,主要关切“培养市场真正需要的人才”。市场进一步等同于企业是重要的,但同时也是狭隘的。它框定,也同时限定了学生应学习和达到的能力水平。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等成为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关键评价指标。由于主要关切就业,企业需求成为主旋律。基础教育的育人功能,即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被忽视。其次,中高等职业教育缺乏必要的升学制度设计和适度的升学比例,使中等职业教育成为一种断头教育,导致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性意义未能充分实现。


上下、左右之间的连通性是体系的内在特征。现代职业教育包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两个基本的上下层级结构。如果两者是分离的,那两者仅是同一类型,但构不成一个体系,下对上也就构不成一种阶段基础。所以,必须要打通中等职业教育向高等教育的升学通道。


从“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功能也从“有限发挥”向“充分发挥”转变。首先,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与升学并重”为导向,将平衡“市场逻辑”与“人的发展逻辑”,建构平衡的就业准备能力与未来适应性发展的关系。从而促使学校将学生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摆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在为学生提供就业基础能力的同时,培养学生对未知、多变的未来世界的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其次,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与升学并重”为导向,建构符合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升学制度,畅通升学渠道,为学生专业技术能力进一步向高水平、复合型、专家化方向发展搭建了顺畅的能力进阶发展的通道。这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义上体现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


总之,基础性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就业与升学并重”转向提供了逻辑基础,从“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是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使命功能的复归。

三、中等职业教育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的现实基础


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与升学并重”为导向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一方面,国家在政策上建构中等职业教育升学渠道,实施高等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明确提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升学功能;另一方面,在国家政策牵动之下,中等职业学校改革课程方案,鼓励学生升学,使升学成为中等职业教育的一个特别现象。


(一)中等职业教育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的政策依据


国家政策对于中等职业教育从“就业导向”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具有决定性影响。2010年是中等职业教育“就业与升学并重”转变的重要起始点。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指出了未来10年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路向;同时指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该文件对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探索开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3—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方式基本成型,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进一步突出,是中等职业教育“就业与升学并重”转向的重要时期。201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强调要“推进普通本科与高职教育分类考试”。同年4月,教育部颁发《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阐明了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的主要方式,且从2014起全面推行。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同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要求拓宽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通道,加强中高职衔接。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


2017年之后,职业教育“就业与升学并重”政策更加明朗有力。2017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指出“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高职大规模扩招”,同年颁布《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开拓了广阔空间。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指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中等职业教育要“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强调“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经过多年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现已形成多样化的升学渠道,包含:对口单独招生考试、中职高职“3+2”或“3+3”、五年一贯制、中职本科“3+4”、职教高考、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升学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学生的升学权利、升学机会、选拔方式等进一步予以保证,为中等职业教育“就业与升学并重”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总之,在国家政策渐进推动之下,中等职业教育“就业与升学并重”的新导向已经得到确立;与之相应,中等职业教育升学率的变化也呈一条渐增之势,尤其是近年来增速加快,不断攀升至新高度。


(二)中等职业教育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的实践基础


在国家政策引领下,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学校教学改革实践已为中等职业教育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应用型高等院校和本科职业大学建设初具规模。曾几何时,职业教育到了专科就是天花板,学生若要继续升学深造,就必须转入普通高等院校,且口径狭窄、机会不多。一方面不利于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也不能满足学生继续深造的需求。为扩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通道,满足职业教育学生继续深造需求,近年来国家大踏步推进高层次应用型教育和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同年,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指出:“促进与中职、专科层次高职有机衔接。”截至2019年2月,全国已有300所地方本科高校参与改革试点。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提出 “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截至2022年3月,全国已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两类高校旨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且已初具规模。这为实现中等职业教育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及贯通“中—高—本”职业人才升学成长通道提供了学校基础。


其次,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导向”教学改革实践经验丰富。国家构建了开放的职业教育升学通道,使“升学”演变为广大中等职业学校的重要办学取向。在“以就业为导向”下,就业率、就业质量、技能竞赛是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成果与影响力的核心体现。在“升学与就业并重”导向下,升学率、升学质量成为新的重要的办学成果与影响力体现。中等职业学校为更好地彰显办学影响力,普遍以新导向为引领积极转变办学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造发展新格局。其改革实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积极构建各种升学渠道,搭建升学桥梁;二是重视升学宣传,鼓励学生升学深造;三是建立对口单招升学班、升本班,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四是创新制度建设,配置优质教学资源;五是加强文化基础课教学,强化考前辅导,重视开发考试教辅资料。面向新导向的教学改革实践不可避免地触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但总体上,已有调整主要是一种“增减”模式,并未深层次触及职业课程的改革。但已有理念、实践和成果,为中等职业教育推进“就业与升学并重”的课程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基础。


最后,受惠于国家政策引领、升学通道拓宽和广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改革实践,中等职业教育升学率增长迅速,不断创造新纪录。例如,根据相关省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8—2021年,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升学率从32.74%增长到58.06%,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升学率从36.8%增长到59.72%;上海市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率为72.96%。根据《2022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1年全国中职毕业生升学总人数180万人,升学率达到55.9%。不断提高的升学率表明,中等职业学校和社会已非常认同升学,这为中等职业教育“就业与升学并重”的深度转型提供了心理基础。这种转型将不会再主要以升学率为目标,而是系统地设计切合“就业与升学并重”的课程体系、转变职业教育专业治理方式和规范职业教育的升学制度模式。

四、“就业与升学并重”下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重构


“就业与升学并重”不是对“就业导向”的偏离,而是一种对单纯就业导向的超越。“就业与升学并重”,“就业”是基调,“升学”则是在基调之上的逻辑扩展与丰富。在新导向下,中等职业教育要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生源,要同时面向“就业”与“升学”两大目标。基于纯粹“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已无法履行新的使命。职业院校必须遵循“就业与升学并重”的基本逻辑,重新审视和研制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一)重设培养目标


任何教育活动都会指向一定的目的。培养目标是对“培养什么样的人”的具体回答,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内容,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构发挥引领作用。培养目标的制定是一项科学性和规范性兼有的过程,制定培养目标应坚守科学规范与合理的价值理念。英国哲学家、教育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勾勒了教育意图满足的人类生活的主要方面。世界著名课程学者拉尔夫·泰勒(Ralph W.Tyler)分析了教育目标的三个来源,即对学生的研究、对当代社会生活的研究和学科专家的建议。由于学习者、职业工作、学科、哲学认识、心理学发现等的不断变化与发展,也就决定了培养目标的动态性。


教育导向规定了教育活动的总体目的,是培养目标制定的基本依据。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与升学并重”为导向,旨在培养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所谓升学有基础,并不仅指是否有能力升学,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高等教育的学习适应力。以“就业与升学并重”为导向与单纯以“就业导向”的目标设计存在迥然差异,不仅表现在多了一项“升学能力”,也在于“此就业导向”不同于“彼就业导向”的能力要求。在单纯“就业导向”中,职业工作胜任力指向比较狭隘的岗位工作能力,主要是针对特定工作岗位任务分析而推演出的能力图谱,致力于使学生从学校到工作岗位能够无缝衔接。在“就业与升学并重”的导向中,职业工作胜任力采取一种职业生涯发展的视角,超越特定工作岗位的局限。升学能力并非与职业生涯发展能力分离,而是贯穿在职业生涯发展能力培养的逻辑架构之中,但将比较重视学术性能力培养。


重新设计人才培养目标是中等职业教育导向转变的逻辑必然。如何重新设计?第一,可借助泰勒教育目标分析框架,对五个目标来源进行梳理和概括;第二,进一步研究职业生涯发展的逻辑;第三,更准确地认知学生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应对高等教育学习所需要的高阶思维能力;第四,系统研究将高阶思维能力融合于职业生涯发展能力培养过程的策略。


(二)重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学生学习的框架脉络,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载体。中等职业教育价值导向和培养目标的转向,必然要求对课程体系进行一致性重构。其主要涉及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两大要素。


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内容,按照课程领域可以分为文化基础课程内容和专业技能课程内容;按照内容性质可以分为知识、技能与态度。要求学生掌握课程内容的程度,是课程设计的一项重要维度。布鲁姆在1956年提出了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学,针对认知难度划分了六个层次。课程结构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的课程结构是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具体安排,包括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后者又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或者专业理论课与专业实践课。微观的课程结构主要指的是一门课程的内容结构。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培养目标对课程内容的来源、范围、数量、难度、结构和掌握的要求存在显著区别。中等职业教育要基于“就业与升学并重”的新功能,对课程内容的来源、范围、结构、学时、教学要求等进行重新设计。


基于“就业与升学并重”的价值导向,重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应把握五个方面的核心要点。第一,进一步突出核心文化基础课程教学,应按照普通高中文理科课程设置要求,开齐开全教学科目,加大学时比重。第二,根据不同专业情况适当减少顶岗实习的学时比重。一方面,总体教学时间有限,在扩充文化基础课程学时的同时,势必要适当减少其他课程教学的时间。相对来讲,顶岗实习学时长,缩减时间空间大。另一方面,顶岗实习大多处于一种工作状态,并非主要用于学习,而且大部分职业技能训练不一定需要很长时间。此外,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在高升学率背景下,进入高职后仍有实践训练和学习的要求。第三,超越任务分析的专业课程开发逻辑,探索以职业综合素养逻辑来开发专业课程体系。第四,放弃旧的“必须,够用”原则,适当突出专业原理方面的知识。在单纯就业导向下,“必须,够用”切合学生零距离直接就业的现实需求。但在升学背景下,学生需要具备更好的技术知识储备和认知能力。第五,加强中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的衔接。高职教师既熟悉高职教育的目标与内容要求,也要了解中职教育的专业与课程。中高职学校协同构建对接高职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有益于使其更好地承载“就业与升学并重”的双重功能。


(三)重塑教学活动


教学活动是师生在规定性场域借助一定介质交互实现特定课程目标的过程。教学活动关涉四个相互关联的要素: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评价。完整的教学活动过程有三个相互关联的环节:教学准备、教学实施与教学评价。在新导向下,中等职业教育新的人才培养定位和课程目标必然要求重塑教学活动。


首先,要更新教学理念。教学理念是教师对教学所持的教学认识、观念或信念,是学校教学文化的核心。教学理念制约教师的教学设计与实施,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产生重要影响。中等职业教育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教师教学理念有待更新。一是增强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教师要善于激发、尊重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设计参与性的学习活动,发展学生的认知和非认知能力;要发展学生的文化自信、绿色发展生态责任、社会合作与公平宽容的伦理精神。二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能力为教学使命,“培养学生的智力、社会交往能力和合乎道德的行动能力。”


其次,要创新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教学活动的展开方式,塑造着师生与知识、自然、社会及彼此互动的框架。指向“就业与升学”能力培养,教师需要提高教学效率,促进学生积极卷入学习和深度学习。为此,教师要强化教学方法的反思性实践和探索。第一,要有效应用任务导向、项目式教学、案例教学法等行动导向教学方法;第二,要积极探索参与式教学、合作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方法;第三,要重视训练学生学习策略能力,发展学生元认知能力。


再次,要优化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实际是运作层次的课程内容,它来源于但又不同于教材内容。作为教学内容的设计者,教师的专业水平决定着教学内容的设计质量。教师要对课程内容进行再造性设计,生成适切学生特点的学习材料。可从四个方面优化教学内容:一是以教学目标为导向,坚持“少而精”的教学内容设计原则;二是加强知识的关联性,包括知识之间的关联和知识与经验之间的关联,促进学生深度学习及迁移知识;三是结合生活生产新情境重建教学内容,避免内容陈旧;四是重视强有力知识或垂直知识的教学。


最后,要优化成绩评测。成绩评测是反映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参考。学生成绩评测转型是中等职业教育从“就业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的必然要求。新的评测必须平衡就业与升学的能力要求。要科学、合理及创造性地设计评测方式方法,通过灵活地应用评测工具与方法,准确观察和测量学生的行为变化与教学目标达成度,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的效果。成绩评测应少而精,注重学习过程中的及时形成性评价,建立比赛、考证替代课业成绩评测方案,避免产生评测逆反心理。积极创建智慧化评测方式,借助大数据的力量,实现个性化、精准化、客观化的成绩评测,精准化查漏补缺,优化教师教学设计。

五、“就业与升学并重”下职业教育体系的制度改革与建构


“升学”作为中等职业教育双重功能之一,担负职业教育吸引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社会公平促进等多重价值。只有当升学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选择时,升学的多重价值才能更好地展现。为此,要围绕招生单位、升学比例、升学渠道、考核方式、升学决策、升学准备等各个环节,统筹推进相关制度改革与建构。


(一)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培养制度


招生单位对升学的意义重大。普通教育领域的应试和学业负担过重之所以成为顽疾,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对重点和名牌大学的追捧。而之所以追捧,则是因为它们能给学生带来更大的政治、社会、经济和个人发展价值。同理,不同高等院校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的附加值和意义也存在迥然差异。参与招生的高等院校的性质和水平对中等职业教育升学的吸引力和意义具有决定性影响。


在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深造机会极小。但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情形下,追求上高职院校,尤其是本科高校、重点大学,已经成为部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学习目标。一些地方也扩大了本科高校的招生录取比例。譬如,上海市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人数中10.88%升入本科,山东省2021年升入本科院校人数约占升学人数的8.75%。各省参与招生高校的水平有一定差异,但总体不容乐观。以广西为例,基于2013—2022年本科高校对口中职招生计划,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地方重点大学2018年之后已不再参与招生工作。为了提高“升学端口”的含金量,建议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


一是扩大本科高校,尤其是公办本科高校的招生比例。2021年全国高考本科录取率为41.63%。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升本率虽不能与普通高考简单相比,但也确实较低。扩大本科高校,尤其是公办本科高校的升本比例,有助于增强升学吸引力,减轻学生学费负担。但具体指标的设计则应进行系统研究。


二是扩大本科高校专升本招生比例。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学主要是升入专科高职院校。若扩大专升本招生比例,则将使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看到和获得继续升本科的机会。2022年2月,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全国职业学校毕业生专升本比例已经达到20%。《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指出,“适度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但扩大到什么程度,这也是一个需要系统研究的问题。


三是建立地方重点大学参与中高职毕业生招生制度。如果地方重点大学不招收中职和专科高职毕业生,则中等职业教育升学的吸引力和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建议在法规制度上确立地方高等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法律义务和制度体系。


四是推进高等院校教学制度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制度是学校教学的运行规则,不同取向和水平的教学制度会造就不同的选择学习的自由度和动力。打破标准学制和固定班级制,推进学分制改革,设计学习认可与学分互认机制,有利于提高高等学校招收中高职学生的比例,有利于个性化地培养高技能人才。要进一步推动地方高等院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深化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改革,探索适切职业教育生源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完善“职教高考”升学制度


面向职业、专业多样是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的显著特征。职业教育不能像普通教育那样为绝大多数专业建立一套统一的升学考试规则。为此,国家试图建立一种适切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也即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全面推行,每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学生已超300万人,占高职招生总量的60%以上。尽管分类考试在中等职业教育升学工作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仍存在执行机构责任担当与专业能力不足、目标群体满意度不高等突出问题。202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进一步完善分类考试工作。分类考试升学制度设计具有复杂性和系统性特点,其核心是“职教高考”制度。


一是优化“技能考试”设计。职教高考在实施上一般设计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三个部分。鉴于中等职业教育已广泛存在职业资格证书、1+X证书、职业技能竞赛等技能制度,为减轻考试组织成本,建议对“技能考试”实施合格认定制度。也即将技能证书、比赛成绩与之接轨,达到一定要求可免于“技能考试”。拔尖技能人才是技术技能的佼佼者,国家鼓励对符合条件的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建议组织各专业领域专家对“拔尖技能”人才的标准进行系统研究,制定详尽的免试资格目录。


二是建立“知识”统考制度。考试工具设计是一项专业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一般教师没有接受过专业性的培训,不能够保障考试工具设计的质量要求。因此,对于“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命题以及考试,建议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和实施。省级统考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引导中等职业教育课教学改革意义重大。在设计文化知识考试测试工具时,建议借鉴“学术能力测试”的设计思想,突出增强其对学生学术知识和能力的测试功能。建议公布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大纲和样题,引导职业院校改革课程教学,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三)健全学生职业指导服务制度


在“就业与升学并重”的新情境下,是升学还是就业,升入什么学校,继续读什么专业,地方和学校如何权衡?中职生又一次处于人生选择的十字路口。中职生应做出怎样的决策呢?在做决策的时候,感性和理性思维各有优劣势。但一般而言,理性思维更能做出最优决策。相比于初中毕业时,中职生的成熟和认知水平获得了很大提高。但尽管如此,绝大多数学生仍难做出理性决策。对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学生职业指导咨询服务工作,帮助他们更好地探索自我与社会,掌握一定的理性决策的分析方法。


一是,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标准。标准是由一定机构针对特定群体发布的共同遵循的准则和依据。美国十分重视职业指导标准建设。1975年,《生涯辅导与咨询法》为全美k-12学校开展生涯咨询提供了全国标准。1989年,美国国家职业信息协调委员会(NOICC)发布《国家职业发展指南》(NCDG),包括职业发展能力和掌握指标框架,以及为青年或成人实施职业发展计划的建议战略。NCDG保持动态适应性,继续全面反映当今工作场所所需的职业发展和职业管理技能。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这是中国首部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规范性文件。当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整体还比较滞后,必须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建设。


二是,建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支持机制。职业指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普遍缺乏专业的职业指导师资和资源,职业指导任务难以落实,成效难以保证。美国十分重视职业指导支持机制建设。例如,设立“美国职业资源网络(ACRN)”,旨在帮助学生和成年人在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方面做出最好的决定,其全国活动由美国教育部拨款资助。对此,建议成立国家一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支持平台。依托该平台,统筹开发职业指导专业资源,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研究,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教师培训,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提供行动指南。此外,各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应督促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四)创新中职教育课程开发制度


从“就业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中等职业教育复归基础性,兼具就业与升学双重功能。在此转向之下,其课程体系势必迎来一次系统性改革与再构。为促进学生升学,中等职业学校已普遍对课程方案进行了必要调整。但这些改革与转向远未满足课程改革的系统要求。德国的经验表明,如何实现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联合课程开发,并辅之以适当的信息和咨询服务,是活跃在这一领域的行动者目前面临的核心问题。为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的基础性转向,国家必须充分发挥课程改革统领者、推动者与指导者的作用。


一是修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2年以来,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建设成绩斐然。例如,山东省建设了469个专业教学方案及课程体系,上海市在2014年开发完成52个职业教育国际水平的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组织建设了230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中等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新变化必然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及要求、学习方式、教学评价等提出新的要求。有必要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启动一次修订工作,以引领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的基础性转向。


二是建立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机构。课程与教学是职业教育改革中具有高度专业性的领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课程与教学理论相对匮乏,改革创新课程与教学的挑战性大。各省虽然基本设有省级职业教育教研机构,但由于人员编制缺乏、研究兴趣广泛、制度设计欠合理等原因,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的研究也相对薄弱。建议统筹完善省一级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机构。可在已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内成立课程与教学发展研究中心(所、室)。强化内涵与机制建设,增强其研究、指导与咨询能力。


三是中高职联动开发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属于同一类教育;另一方面,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主要升入高等职业教育。因此,在构建适切中等职业教育“就业与升学并重”的课程体系中,高等职业院校可发挥重要参与作用。建议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职业教育集团的统筹协调作用,以专业集群为单位,成立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改革协同中心。依托该平台,联动相关专业的中高职院校协同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与重建工作。


本文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3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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